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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文号 发布时间 地区 效力
1 汕府办函[2023]212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函[2023]212号 2024/2/2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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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增强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公平竞争、高效便捷、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力争到2025年成为营商环境最满意的新兴城市。方案涵盖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高效便捷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合作共赢开放环境及区域均衡发展环境等五大方面,包括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降低企业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外商投资服务等具体任务,并提出强化组织保障、以评促优、鼓励创新示范和加强宣传解读等保障措施。

2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第2号 2024/2/2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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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办法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贷款人的监督管理职责。此外,办法还规定了流动资金贷款的禁止性行为,如挪用贷款、用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等。

3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第1号 2024/2/2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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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旨在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一定条件,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等。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应遵循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贷款合同应详细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并约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借款人应承诺遵守合同约定,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管理,并承担违约责任。贷款人应根据风险管理要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实行本金分期偿还。

4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4年第1号 2024/1/15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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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与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管理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要求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登记前先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查验表》供登记机关查验。该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网上办”操作说明 2024/1/5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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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个人股权转让相关纳税资料的准备、办理流程和系统操作,旨在帮助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功能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提高效率。具体步骤包括准备电子版资料、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提交资料并进行审核、申报缴税以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 琼府[2023]44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琼府[2023]44号 2023/12/30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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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修订并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的进口、使用和监管,确保政策的合理执行。该办法明确了进口主体资格、申请程序、监督管理等要求,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交通运输和旅游业发展。

7 主席令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2023/12/30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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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明确了公司类型、股东责任、公司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方面的规定。刘金涛律师对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涉及税务登记、发票管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会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等方面,强调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

8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2023/12/29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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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已明确,包括节假日顺延及各类税种的特定期限。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汇算清缴期限也已设定,纳税人需根据规定期限完成申报纳税。

9 沪府办规[2023]2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府办规[2023]29号 2023/12/29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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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优化服务管理、引导投资、支持企业风险投资、培育长期资本、畅通退出渠道、落实财税优惠、推动行业联动发展、建设集聚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等措施,促进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这些措施包括建立快速通道机制、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吸引CVC基金发展、提升保险资金投资积极性、推动二级市场基金发展、试点实物分配股票、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深化QFLP试点等,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10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全省市场主体报送2023年度报告的通告 2023/12/29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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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福建省市场主体需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报告,涵盖企业通信地址、投资信息、财务状况等详细信息。未按时报送或报告不实的市场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