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来源: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人气:312
摘要: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办法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贷款人的监督管理职责。此外,办法还规定了流动资金贷款的禁止性行为,如挪用贷款、用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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