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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全省市场主体报送2023年度报告的通告
全文有效
来源:福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人气:238
摘要:
根据相关法规,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福建省市场主体需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报告,涵盖企业通信地址、投资信息、财务状况等详细信息。未按时报送或报告不实的市场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标签:
股权转让
个体
运输、仓储与邮政
金融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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