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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税函[2023]128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312号提案的答复
闽税函[2023]128号
全文有效
来源:福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人气:168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在回应廖伟平委员关于调整普通住房面积界定标准和非普通住房税贷政策的建议时表示,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征缴标准,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并在税收政策制定权限范围内加强调研和建议反馈,优化办税流程,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同时,税务局感谢委员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继续加强沟通,共同推动税务工作改进。
标签:
个人所得税
契税
租赁
租赁和商务服务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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