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税函[2023]99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121号提案的答复

闽税函[2023]99号

全文有效 来源:福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人气:292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在回复林必强委员关于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时表示,已实施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和精准服务措施,包括减税、加计扣除、增值税优惠等,以增强企业活力和支持科技创新。未来将继续优化服务,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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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加计扣除 营业税 小微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 高新企业 加速折旧 软件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