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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办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来源: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人气:187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办法》,支持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免征进口关税,鼓励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企业需在合作区内注册并满足一定条件,海关通过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申报和审核,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标签:
增值税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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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仓储与邮政
金融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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