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
360
首页
最新政策
税收政策库
税收案例库
纳税工具
快问快答
专家问答
首页
最新政策
财税政策库详情
收藏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第三期]的通知
京财会[2023]1632号
全文有效
来源:税屋
发布时间:2023-09-27
人气:461
摘要:
北京市为提升会计行业人才素质,启动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符合条件的会计人才进行为期三年的培养,涵盖知识深化、拓展和能力提升阶段,旨在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申报者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笔试和面试等选拔程序,培养期间将采用集中培养与跟踪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人才全面发展。
标签:
管理会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和保险
医药
教育
【打印】
【本页下载】
返回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