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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北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5号
全文有效
来源:税屋
发布时间:2023-12-07
人气:259
摘要:
湖北省税务局和财政厅联合发布了《湖北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省内跨县(市、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明确了核准条件、申报方式、申请流程及退出机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了三种增值税申报纳税方式,包括按预征率、预征额计算应纳税额以及按销售收入占比分配应纳税额,并设定了申请纳入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的条件,如统一核算、纳税信用等级、一般纳税人身份等。
标签:
增值税
并购重组
营业税
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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