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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财税〔2024〕31号
全文有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人气:87
摘要:
一、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以下称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以下称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港、...
标签:
增值税
出口退税
运输、仓储与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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