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2号令)

全文有效 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4-10-28 人气:449
摘要:(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72号公布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标签:
增值税 消费税 征收管理 一带一路 租赁 自贸港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与零售业 运输、仓储与邮政 金融和保险 租赁和商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