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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
全文有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4-06-27
人气:259
摘要: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宣布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底,对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个月至1年持股期的股息红利所得按50%计税,适用20%税率。相关部门和机构需加强合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标签:
个人所得税
并购重组
征收管理
小微企业
金融和保险
医药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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