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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全文有效
来源:云南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人气:201
摘要:
根据2024年1月11日财税〔2024〕1号文件,广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宣布,内地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货物将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但部分货物和不符合资格的企业除外。该政策自合作区监管设施验收合格后正式执行,具体管理办法将遵循现行政策。
标签:
增值税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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