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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
全文有效
来源:云南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人气:260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细节,包括申报条件、资料留存、税费扣减限额及顺序等,以提高纳税人享受政策的便利度;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落实,加强部门协作,促进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的创业就业。
标签: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教育附加税
创业就业
个体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得税汇算清缴
残疾人
农林牧渔
金融和保险
教育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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