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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文号 发布时间 地区 效力
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 2024/9/17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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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

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4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2024/9/17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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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194元,以此核定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1582元,下限标准为4317元。

3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税函〔2024〕256号 2024/9/5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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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税函〔2024〕256号

4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2024/8/26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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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5 市场监管总局等14部门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4〕77号 2024/8/4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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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14部门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6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的通告 2024年第5号 2024/7/3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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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的通告

7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沪税发〔2024〕74号 2024/7/24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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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和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通知,旨在通过“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出12项服务措施,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税费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这些措施包括开业辅导、自助办税终端布局优化、征纳互动深化、梯度培育、重点行业全程服务、重点群体精准帮扶、税企沟通增强、诉求分析提升响应质效、协同下沉服务、三方协作细化、多元联动提速矛盾化解以及规范涉税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等,以提升小微经营主体发展信心和效率。

8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税办发〔2024〕21号 2024/7/15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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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动目标

9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2024年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7/12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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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与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了《2024年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旨在通过12项服务措施,优化税费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该方案强调了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自助办税终端的优化布局、征纳互动的深化、优质主体的梯度培育、重点行业的全程服务、重点群体的精准帮扶、税企沟通的增强、诉求分析的提升、下沉服务的协同、三方协作的细化、多元联动的探索以及涉税服务的规范,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

10 关于公布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赣人社字〔2024〕175号 2024/7/4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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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标准,月平均工资为6397元,缴费基数下限3839元,上限19191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不同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且2025年起可按新标准调整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