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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其他品目未列名的磁性或光学阅读机、将数据以代码形式转录到数据记录媒体的机器及处理这些数据的机器
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便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部件、一个键盘及一个显示器组成:
平板电脑
存储部件:
软盘驱动器
光盘驱动器
硬盘驱动器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其他部件
其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同一机壳内至少有一个中央处理部件及一个输入和输出部件,不论是否组合式:
其他,以系统形式进口或出口的:
巨型机、大型机及中型机
小型机
微型机
子目8471.41或8471.49所列以外的处理部件,不论是否在同一机壳内有一个或两个下列部件:存储部件、输入部件、输出部件:
巨型机、大型机及中型机的
小型机的
微型机的
输入或输出部件,不论是否在同一机壳内有存储部件:
巨型机、大型机、中型机及小型机用终端
扫描仪
数字化仪
键盘、鼠标器:
键盘
鼠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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