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
360
首页
最新政策
税收政策库
税收案例库
纳税工具
快问快答
专家问答
首页
最新政策
财税政策库详情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天然肠衣适用征税率、出口退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2005]74号
全文废止
来源: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2005-04-28
人气:116
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天然肠衣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且自2008年起部分相关条款已废止。此外,对于2005年5月1日前按17%征税的地区,自该日起调整为13%的税率,而2005年4月30日前已按17%征税的部分货物,在规定时间内出口可按13%办理退税。
标签: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打印】
【本页下载】
返回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